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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书档案管理制度

 

一、归档

1、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。凡是反映活动中心、老年大学各项职能活动和历史面貌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公文、电报、薄册、图表、书信、会议材料、照片、DVD光盘及以数字格式存储的电子文件等均属归档范围。上级机关来文,包括上级业务机关来文,凡与本单位职能活动相关的,也应归档保存。其它单位报送的重要文字材料、数据、典型材料以及法规性备案文件,同级机关和非隶属机关颁发的需要执行的法规性文件亦应归档保存。

2、归档要求。归档的文件材料包括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。文件材料必须字迹清楚工整,纸张及格式符合国家要求,禁止使用圆珠笔、铅笔、复写纸、红墨水、纯蓝墨水等书写材料;归档的文件材料齐全完整;归档的文件必须是原件;保持归档材料之间的历史联系、并进行科学分类、编号、编目。

3、归档时间。文件材料归档从第二年元月开始,六月底结束;声象档案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归档。各科室(老年大学)应在次年三月底前将本科室上一年度需归档的文件材料(包括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)清理后,交办公室整理然后交局档案室归档。

4、归档份数。本单位制发的文件原则上归档三份,其它文件材料一般归档一份,重要的视情况增加归档份数。